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的公示
根据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拟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3日。对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,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。联系电话:0595-22132238(含传真),电子邮箱:22579381@163.com。
一、单位名称: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
二、单位地址:泉州市鲤城区东街445号
三、设施地址: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室仔前
四、经营废物类别、方式及规模:收集、贮存、处置HW01医疗废物(841-001-01;841-002-01;841-003-01;841-004-01;841-005-01)7300吨/年。
五、许可证有效期:1年(局领导审签之日起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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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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